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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需要知道哪些知识?
作者: 郑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19-04-15 | 772 次浏览

从今天起,你该知道,每年4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起源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涵盖了11种安全,分别是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你离国家安全远吗?

       其实并不遥远!

       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

       所以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意义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安全法律

●2014年11月1日施行《反间谍法》

●2015年7月1日施行《国家安全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反恐怖主义法》

●2017年1月1日施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017年6月1日将施行《网络安全法》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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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

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方面,不能以一己私利危害国家安全;另一方面,要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个体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可以向国家寻求保护。